“讼”
(繁體字:
訟):次常用字。 造字法为形声:从讠、公声。基本汉字。
基本解释:
-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,打官司:~事。~案。~词。
- 争辨是非:争~。聚~纷纭。
- 自责:自~。
- 古同“颂”,颂扬。
金文从言、公声。战国文字、篆文、隶书、楷书同。「讼」的本义为争辩是非,争辩是非要用言语,因此从「言」表义;从「公」声有兼义的功能,依《说文》,「公」的本义是「平分也」,「争辩是非」的目的是要求公平,因此「讼」字从「公」声有兼义的功能。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兼会意。
英文翻译:
argue, dispute; litigate; accuse
“讼”字组词:
包含“讼”字的成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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