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理诉讼;审案。
《论语·颜渊》: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。”《尚书大传》卷四:“听讼之术,大略有三:治必宽;宽之术,归於察;察之术,归於义。” 唐 李颀 《送刘四》诗:“听讼破秋毫,应物利干将。”《醒世恒言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》:“那官人为官清正,单吃 德化县 中一口水,又且听讼明决,雪寃理滞。” 田北湖 《与某生论韩文书》:“彼听讼者,研鞫两造之情伪,廉得其情,而后断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