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赐”
(繁體字:
賜):次常用字。 造字法为形声:从贝、易声。基本汉字。
“赐”异体字有:
基本解释:
- 给,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:~予。~死。赏~。恩~。
- 敬辞:请~教。希~函。
- 赏给的东西,给予的好处:厚~。受~良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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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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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国文字
篆文
隶书
楷书
简体
甲骨金文一般用「易」借为赐字。易本从匜皿盛水,宜为益字本义,示水多,由西周〈德鼎〉、〈叔德簋〉的不省字形可证。一般易字从匜皿省形。金文有增贝作赐,或有讹贝为目,如〈虢季子白盘〉。至战国的中山器有调整作上下式的写法。战国竹简无论楚简或秦简均固定从贝,而作左右式的结构。篆文以后字形均承此固定不变。《说文》:「赐,予也。从贝、易声。」段注:「〈释诂〉:『赉、贡、锡、畀、予、况,赐也。』七字转注。凡经传云锡者,赐之假借也。」在六书中属于形声。
详细解释:
〈动词〉- (形声。从贝,易声。从“贝”,表示与钱财有关。本义:赏赐)
- 给予;上给予下 [bestow;grant]
赐,予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上予下曰赐。——《正字通》
长者赐,少者贱者不敢辞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策勋十二转,赏赐百千强。——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
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,尽以与军吏、士大夫。——刘向《列女传·赵将括母》
若从君惠而免之,三年将拜君赐。——《左传》又如:赐光(赏脸,赏光);赐环(将放逐之臣赦罪召还);赐第(皇上敕建的府第);赐田(君主所赐予的田地);赐官(赐予设置家臣以治家邑的权力) - 请给 [please]。如:赐函;赐示
常用词组:
- 赐给 cìgěi
[give unto] 赏给
我要将这些地都赐给…和你的后裔 - 赐光 cìguāng
[(used to extend an invitation) request the pleasure of your presense] 赏光 - 赐教 cìjiào
[grant instruction;condescend to teach] 敬辞,表示请求对方给予指教
不吝赐教 - 赐死 cìsǐ
[(of a sovereign) order his subject to commit suicide] 帝王命令罪臣自杀 - 赐予 cìyǔ
(1) [grant]∶作为一项恩惠而授予,恩赐
(2) [vouchsafe;bestow]∶恩赐,赏给
百科解释:
赐 cì有3种解释:1、赏给;过去用于上级对下级或长辈对小辈:赐予、恩赐。2、指给予的财物或好处:厚赐受之有愧。3、敬称别人对自己的指示、光顾、答复等:赐教、盼赐复。
英文翻译:
appoint; give, bestow favors
“赐”字组词:
包含“赐”字的成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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