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繁體字:議)在500个最常用字中排第233位。 造字法为形声:从讠、义声。基本汉字。
1. 意见,言论:~论。提~。建~。2.讨论,商量:商~。会~。协~。~案。~决。~价。3. 评论是非,多指责备:非~。恐招物~。4. 旧时文体的一种,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:奏~。驳~。
金文从言、义声。战国文字、篆文、隶书、楷书同。字从「言」为义符,表示与言语有关的动作;从「义」为声符,应该有兼义的功能,依《说文》,「义」字本义为「己之威仪也」,不过,文献中「义」字多为合宜之事、正理、法则等意义,此义与「议」之「讨论、商量」义关系密切,讨论、商量必需合宜,追求正理,故「议」从「义」声当有兼义功能。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兼会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