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、金文、战国文字之斗,都上像斗容的外缘,斜竖像斗柄,柄上一横,像柄的界划,以示柄身和柄头的分界。在六书中属于象形。篆文形变作,上仍像斗容的外缘,只是将斗容的外缘切断成;下像柄,穿入斗容,以致稍失其形。字经隶书,体变作,甚失其形。楷书沿之,愈离原形,也就不易瞭解其初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