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字形从二人并列,像争逐的样子,人上的「」是为头饰。金文字形仍从二人,然头饰益形繁复,形似「」。战国文字头饰作「」,而为隶书及楷书字形之所本。篆文字形或本于金文而以为从二人、誩声。「誩」为争辩,有争逐意,故于此作为示义的声符,表示音读。在六书中,篆文字形属于形声兼会意,其馀字形则属于会意附加实像。规范字作「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