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字始见于篆文。篆文从言、若声。隶书、楷书同。「诺」的本义是表示同意的应答声,所以从「言」为义符。「若」声有兼义的功能,「若」的本义是「顺」,「表示同意」就是「顺从」对方的看法,因此「诺」字从「若」声有兼义的功能。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兼会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