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繁體字:在500个最常用字中排第234位。 造字法为会意。基本汉字。
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。义谓天下合宜之理,道谓天下通行之路。本指公正、合理而应当做的。管子最早提出了“义”(管仲,《管子·卷一·牧民第一》)“四维不张,国乃灭亡。──右国颂”,“何谓四维?一曰礼,二曰义,三曰廉,四曰耻。”估计比孔子早提出礼的概念。最早是会意字.从我,从羊.“我”是兵器,又表示仪仗;“羊”表示祭祀品.本义:正义;我的威仪;合宜的道德、行为或道理;有义德之美
字形演变过程:
1/2
甲骨文
1/2
金文
1/2
战国文字
1/2
篆文

隶书

楷书

简体

甲骨文「义」字作「」、「」,像兵器之形,本不从羊,有的构形柄饰作羊角形。金文作「」、「」,柄饰已讹变为「羊」,构形作从我、从羊。战国文字所从之「羊」,省略羊身,只用「=」标注省文。篆文构形承自西周金文。战国楚简「弗」除多作「」,并作「」、「」等形,讹变作「戈」形,「我」、「戈」皆为兵器,义近通用,此或为篆文或体「」从「弗」之由来。「义」本「仪」字之初文,《说文》:「义,己之威仪也。从我、羊。」义,本「仪礼」之「仪」。假借为适宜、准则等义,义形于色的本义消失,转注为从「人」、「义」声的「仪」,以保留其本义,义从羊、从我。「我」本兵器,表示仪仗;从羊,表示祭祀。在六书中属于异文会意。教育部标准字作「义」,规范字作「义」。「义」改为「义」,是整字改换,见《京本通俗小说》。

甲骨文:
金文:
說文小篆:
六书通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