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盗伐”。偷砍;违法砍伐。
《北史·赵煚传》:“年十四,有人盗伐其父墓中树者, 煚 对之号慟,因执送官。”《元史·刑法志三》:“诸於迥野盗伐材木者,免刺,计赃科断。” 清 唐尔藻 《唐公镜海府君行述》:“遂自拟摺稿,以后不准藉去枯株,以防盗伐禁树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二八条:“违反保护森林法规,盗伐、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