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解释:
- 谓不计较缺点、过失而录用人才。 三国 吴 陆瑁 《与暨艳书》:“夫聖人嘉善矜愚,忘過記功,以成美化。加今王業始建,將一大統,此乃 漢高 棄瑕録用之時也。” 南朝 梁 丘迟 《与陈伯之书》:“聖朝赦罪責功,棄瑕録用,推赤心於天下,安反側於萬物。” 唐 陆贽 《贞元九年冬至大礼大赦制》:“舍己從人,故能通天下之志;棄瑕録用,故能盡天下之才。” 清 蒋士铨 《桂林霜·闺诚》:“朝廷赦以不死,又復棄瑕録用,使之專閫。”亦作“ 棄瑕取用 ” 汉 陈琳 《为袁绍檄豫州》:“於是提劍揮鼓,發命東夏,收羅英雄,棄瑕取用。”《三国志·吴志·朱据传》:“ 據 以爲天下未定,宜以功覆過,棄瑕取用,舉清厲濁。”
单字详解:- 弃(qì):1.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
- 瑕(xiá):1.玉上面的斑点,喻缺点或过失:~玷。~垢。~疵。 2. 空隙:~隙。~衅(漏洞,可乘之隙;亦喻过错)。 3. 古同“霞”。
- 録(lù):1.见“录”。
- 用(yòng):1.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~。~心。~兵。~武。 2. 可供使用的:~品。~具。 3. 进饭食的婉辞:~饭。 4. 花费的钱财:费~。~项。~资。 5. 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~。有~之才。 6. 需要(多为否定):不~多说。 7. 因此:~此。
英文翻译:Employment of defec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