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从女、未声,金文、篆文、隶书、楷书,都继承这样的结构,没有改变。字从「女」为义符,表示此字和女子有关;从「未」为声符,不兼义,依《说文》,「未」字本义为「味也,六月味也」,此义与「妹」无关,没有兼义的功能。在六书中属于形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