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文及战国文字字形皆为从予、馀声。「予」为给予,由此至彼,引申而有扩展的意思,作为形符,表示义与伸展有关;「馀」为舒缓的语气,引申而有舒徐、舒展之意,于此作为示义的声符,表示音读。金文、战国文字作上馀下予之形构,篆文或将「」、「」省略下部之「」、「」成一「」,又与上部之「馀」相合而误作「舍」,成为从予、舍声之形。「舍」为房屋,于此作为不示义的声符,表示音读。隶书、楷书皆与篆文同形。在六书中,金文及战国文字属于形声兼会意,篆文、隶书及楷书字形则属于形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