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繁體字:圓)在500个最常用字中排第1358位。 造字法为形声:从囗、员声。基本汉字。
圆是一种几何图形,指的是平面中到一个定点距离为定值的所有点的集合。这个给定的点称为圆的圆心。作为定值的距离称为圆的半径。当一条线段绕着它的一个端点在平面内旋转一周时,它的另一个端点的轨迹就是一个圆。圆的直径有无数条;圆的对称轴有无数条。圆的直径是半径的2倍,圆的半径是直径的一半。用圆规画圆时,针尖所在的点叫做圆心,一般用字母O表示。连接圆心和圆上任意一点的线段叫做半径,一般用字母r表示,半径的长度就是圆规两个角之间的距离。通过圆心并且两端都在圆上的线段叫做直径,一般用字母d表示。圆是平面上的曲线图形,是一个轴对称图形,它的对称轴是指经所在的直线,圆有无数条对称轴。2015年12月,中国印钞总公司回应新版百元钞上"圆"是错字。
字形演变过程:
此字始见于战国文字。战国文字从囗省、员声。「囗」于战国文字中常有省形的现象,如「国」可作「」、「囩」可作「」即是。「员」的甲骨文作「」、金文作「」,其下从鼎,战国文字之字形尚保留「鼎」字的形体。至篆文,则「囗」字不省,而将「鼎」字省易其形作「贝」,整体字形变作「」。隶书将声符「员」改为「元」,楷书则又据篆文字形作「圆」。「员」本义为物圜,于「圆」中可表示圆义;「元」本义为人之首,于「园」中仅是不示义的声符。因此,从囗、员声的「圆」,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兼会意;从囗、元声的「园」,在六书中属于形声。规范字作「圆」。
說文小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