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的形体作,像人的肋骨,用直式表现;金文承之相同,且有正、反书写之形,不影响其音、义;篆文为求整齐,形体略有改易;隶书继自篆文,就起了很大的变化,违离初形甚远;楷书接于隶书,夸张中间的弯曲,以致不肖其形,都据具体的实象造字。在六书中属于象形。或以乙像鱼肠(见《尔雅‧释鱼》),也属象形,可备一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