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之,像人的左脚掌,属象形。金文至篆文之形,都承甲文之形而来,隶定作「止」。止被借作「停止」、「禁止」之义,就加足于止,成了从足、止声的「趾」字,还其原,所以趾是止的形声字。由于原本表义的「止」字转为趾字的声符,而增「足」为形,只是加强它表义的功能而已。因此,止声在此既表声又示义。隶书字,即缘此而生。楷书之形,沿自隶书定体。在六书中属形声兼会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