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字始见于篆文。篆文从言、丁声。楷书同。本义为协商后立下契约、规章等,协商要用言语,因此从「言」表义;从「丁」声不兼义,依《说文》,「丁」义是「夏时万物皆丁时」,与「订」字本义无关。在六书中属于形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