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二例,都由独体象形的木字,省去左边一半而成,像有树身、枝、根之形。篆形,最似甲文第二例。隶书由于笔势关系,导致树身下方朝左弯,稍失其形。楷书沿之以定体。以上诸形,都由象形省减一半而成。因此,在六书中属于省体象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