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字法为会意:表示有罪之女。基本汉字。
《说文》:“妾,有辠女子,给事之得接于君者。从辛(无下横),从女。《春秋》曰:‘女为人妾,妾不娉也。”妾,作为名词,指女奴,或旧时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。作为动词,谓役使如女奴,或娶为小妻。作为代词,是旧时女子自称的谦词。妾亦为姓氏,见《万姓统谱·叶韵》。妾主要指中国古代一夫多妻制结构中,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,又称小妻、傍妻、下妻、少妻、庶妻等。在其他东方国家(如东亚、印度、阿拉伯世界)也有或曾有过类似存在。
甲骨文「妾」字从女,上有「辛」,「辛」是一种类似凿子的刑具,因此整个字表现的是一个女罪犯或女俘虏,古代常把罪犯或俘虏当成奴隶,因此「妾」字的本义是「女奴隶」。在六书中属于会意。《说文》:「妾,有辠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。从䇂、从女。《春秋》云:『女为人妾。』妾,不聘也。」其解释大体是对的,但分析字形「从䇂」,不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