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,本从口从日,在六书中属于异文会意。学界有以为是唱的本字,仅供参考。籒文仍保留原形。篆文则改从曰。《说文》:「美言也。从日从曰。一曰,月光也。《诗》曰:『东方昌矣。』」段注:「引伸之为凡光盛之偁。」隶、楷字形均承篆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