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字始见于篆文。篆文从手、豦声。隶书、楷书同。字从「手」为义符,表示是手部的动作;从「豦」为声符,有兼义功能。据《说文》,「豦」的本义为野兽相斗而相持不解。「据」的本义为占有,和「野兽相斗而相持不解」很像,因此从「豦」声有兼义功能。此字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兼会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