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文至楷书字形皆为从角、从大、行声。「角」为兽角,于此特指牛角;「大」为人。角、大相合,表示牛角触人的意思。「行」为道路,于此作为不示义的声符,表示音读。隶书及楷书字形中,「角」字下部作「田」,乃省变之故,构字之意并无不同。《说文》另收录古文「」。「角」之金文作「」、「」,知其上部为角之变形。「」以示牛角触人,当是「衡」的初文。在六书中属于行声,而《说文》古文字形则属于会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