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之,像人正面跨立的样子。金文,显承甲文而来。战国文字第一例,以平直线条表现,仍不失为象形。第二例,上身和下身分开,不免失形;第三例,上下截然两分,更失其形。篆文,最似金文之形,像有头、双手、身躯、双脚,以跨立之形示义。字经隶书,分作、二形,前者似仍能保持人跨立之形,后者则左、右横划上翘,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。楷书沿之隶书第一例而定体。以上诸形,都据具体的实象造字。在六书中属于象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