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作、,像人提物的样子,金文三例是其变体,颇失其形。战国文字一、二例,承自金文第三例,且是篆文之所本(《文字析义》,P.400)。隶书、楷书之形,沿自篆文之体。以上诸形,都从人像提物之形,由于物属实象,所以在六书中属于合体象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