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常用字。 造字法为形声:从虫、合声。基本汉字。
蛤(há gé ) (形声。从虫,合声。本义:蛤蜊) 同本义。产于浅海泥沙中,也可以人工养殖。肉可食 民食果蓏蜯蛤,腥臊恶臭而伤腹胃,民多疾病。――《韩非子·五蠹》 又如:蛤子(小蛤蜊),蛤蟹(蛤蜊与螃蟹),蛤灰(以蚌蛤壳烧成的灰),蛤像(蛤蛎的佛像),蛤蛎(即蛤蜊)。蛤蜊是一种对于可食用双瞉贝类的泛称。在中国古代,蛤、或蚌泛称具两片相等的壳的软体动物,有时特指文蛤。蛤蜊则是指生长在东南沿海中的软体动物。在山东胶东半岛部分地区以及大连部分地区将蛤字读成(ga),这是地方方言而并不是多音字。在福建地区,蛤蜊通常指泥蚶。在台湾,可食用的双瞉贝类都被泛称为蛤蜊,如文蛤、花蛤、粉蛤、竹蛤,相当于古代的蚶、车螯和花蛤。居住在海水中的,台湾闽南语称蚶仔(hamma),主要是指文蛤。居住在淡水中的,台湾闽南语称蜊仔((lâ-á),或蚬,通常是指河蚬。双壳类通常栖于浅海、淡水或河海交界的砂质或泥质的水底。有较高的食用价值。另一个读音为“ha(阳平)”,用于“蛤蟆”一词。近来也兴起了用“蛤”来表示“哈”“的意象。
字形演变过程:

战国文字

篆文

楷书

此字始见于战国文字。战国信阳楚简「蛤」字作「」,从「会」、从「」。《说文‧会部》:「会,合也。」古文从「合」作「」;又从「虫」、从「」俱表动物之意,往往互作,因此「」为「蛤」之异体。「」又为「蛤」之异体。篆文作「」,隶变作「」,《说文‧虫部》:「,蜃属。从虫、合声。」篆文隶定作「蛤」。从虫,表示动物之属;从合,表示音读,兼表开合之意。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兼会意。

說文小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