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之、,像撑开兽革待干的样子(《文字析义》,P.43)。金文、战国文字之形,承于甲文二例,仅繁简不同而已。字经隶书,形变作、,前者改像兽头之廿为「艹」,后者将「艹」连笔作「」,颇失其形,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。古文,也像兽革待干的样子,只是兽身部分多了一些纹理而已,不影响其音、义。以上诸形,都据具体的实象造字。在六书中属于象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