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字始见于篆文。篆文字形从目、分声。「目」为人眼,作为形符,表示义与眼睛视物有关。「分」为分别、分开,引申为分明清楚,于此作为示义的声符,表示音读。隶书字形将「分」改易为「」,而楷书字形则又与篆文同形。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兼会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