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字作木上加「」。木为树,表示枝叶茂盛的样子,是不成文的具体实像;也有作从木省形的「」(甲骨文的「木」作「」,其上不作)。金文字形与甲骨文略近,只是将上部作两个的「」,而为篆文所本。战国文字有的保留圆笔的样子作「」,有的则改作直笔形状的「」。篆文则与金文同形,隶书及楷书字形则皆将上部改为二横笔。在六书中属于合体象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