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
”
(简体字:
复):基本汉字。
基本解释:
- 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- 返、還。《爾雅·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·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- 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。如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·卷七十六·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·劉義慶·世說新語·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- 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。如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·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- 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·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·卷一·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- 再、又。如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·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- 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·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·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- 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- 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- 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甲骨文
1/2
金文
1/2
战国文字
篆文
隶书
楷书
简体
甲骨文字形从夊,像人居住的窖室,上下各有出入口。从夊,表示出入行走。金文则增「彳」或「辵」,成为从彳、复声或从辵、复声。彳、辵皆指道路行走,而在上下出入口之处增加横划,更像阶梯的样子。战国文字则仅保留从彳的字形,而将出入的阶梯及窖室连笔变形,已不复见出入的阶梯。篆文的形体除保留彳、夂外,窖室及阶梯的形貌更省笔变形了。隶书、楷书的字形基本上是依据战国文字及篆文的字形省变而来。在六书中,甲骨文字形属于合体象形,其馀各字皆属于形声兼会意。规范字作「复」。
英文翻译:
again; to restore; to answer; to go and return; to resume; to reply; to retaliate; to carry out; to reply to a letter; to turn over; to recover; to return to a normal or original state; to return; to repea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