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狱诗 其五 皇甫汸
  • 天王位正月,饬吏布祥刑。昭如日星鉴,浩若江河行。
  • 轨迹既夷易,辞验亦平亭。执秩遂为愆,仆区终自倾。
  • 玉条有三尺,金科无十程。悬衡乃国法,在鼎非吾民。

  • (1497—1582)明苏州长洲人,字子循,号百泉。皇甫录第三子。嘉靖八年进士,授工部主事,官至云南佥事,以计典论黜。好声色狎游。工诗,尤精书法。有《百泉子绪论》、《解颐新语》、《皇甫司勋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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