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大概是天宝五载(746)夏,李白游山东济南时所作。诗中以热情的语言和夸张的笔法,描述了一位勇敢侠义的妇女为丈夫报仇的事迹。据诗云:“北海李使君,飞章奏天庭”可知实有其事。这首诗即事命题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及风俗习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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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诗分为四段。“梁山”四句为第一段,是比兴性文字,作为发端。言夫妇之深情可以感动无情的土石。前二句言事,后二句言情。“东海”以下“大义明”以上十四句为第二段,写东海勇妇“捐躯报夫仇”。其义,可比报父仇的苏来卿。其勇,可比战胜妖精白猿公的剑客越处子。“超腾”、“躩跃”、呼喊,斩仇首,抛国门,剖仇腹,踏内脏,皆言其勇。“大义明”与“报夫仇”相呼应。“北海”以下“已光荣”以上六句为第三段,写东海勇妇的义举感动朝野,非但免除了其死罪,而且美誉流传,名列史册。末十四句为第四段,用类比和对比的手法,写东海勇妇义举的突出。她的举动可比脱父于肉刑的淳于缇萦和救父免死刑的津吏女;胜过心有余而力不足,空击仇衣的豫让和为刺庆忌,焚妻子、买虚名、为士所轻的要离。“捐躯报夫仇,万死不顾生”为全诗之纲,前者言事,后者言情。
颂美也是古诗的一种原则,李白乐府诗中,属于颂美的篇章也有不少。如《临江王节士歌》、《司马将军歌》、《东海有勇妇篇》、《秦女休行》,都是以古今烈士、节妇为对象的颂美之作,同样表现了李白个人的人生理想。整体上看,李白乐府诗创作正是上述言志、讽兴为基本的写作原则的一种有宗旨的写作,体现了力求恢复风雅乐流传统的创作理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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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诗豪李白在744年离开长安,来到临淄。他在太守李邕的陪同下游览了孟姜庙、杞梁墓和淳于意墓等胜迹,并听闻到了辖区内的一些民间侠女的事迹。李白有感于“三妇”的英烈事迹,写了一首诗,名曰:“东海有勇妇”。李白在诗中写道:“梁山感杞妻,恸哭为之倾。金石忽暂开,都由激深情……”诗中提到的杞妻便是春秋时期齐国大将杞梁的妻激孟姜。杞梁战死于莒,其妻在齐城下枕尸而哭,十天之后城墙被她哭倒。李白力赞齐贤女孟姜对丈夫忠贞不渝的爱情。在这首诗里,李白以高度的热情,讴歌了齐地勇妇不辞万死为夫报仇的义勇行为,流露出诗人除暴安良的侠义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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