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有瞽(gǔ)有瞽,在周之庭。设业设虡(jù),崇牙树羽。应田县(xuán)鼓,鞉(táo)(qìng)(zhù)(yǔ)。既备乃奏,箫管备举。喤(huáng)喤厥声,肃雍(yōng)和鸣,先祖是听。我客戾(lì)止,永观厥成。
  • :盲人。这里指周代的盲人乐师。 :指宗庙的前庭。 :悬挂乐器的横木上的大板,为锯齿状。 :悬挂编钟编磬等乐器的直木架,上有业。 崇牙:古代乐器架横木上刻的锯齿,用以悬挂乐器。 树羽:在崇牙上装饰的五彩鸟羽。树,插。 :小鼓。 :大鼓。县“悬”的本字。 :一种立鼓。一说为一柄两耳的摇鼓。 :玉石制的板状打击乐器。 :木制的打击乐器,状如漆桶。音乐开始时击柷。 :即“敔”,打击乐器,状如伏虎,背上有锯齿。以木尺刮之发声,用以止乐。 :安排就绪。 :古箫如今之排箫,是以小竹管排编成的。 :管乐器,即笛子之类的乐器。 喤喤:乐声大而和谐。 肃雝:声音和谐舒缓。 :到达,到来。 :终,一直。 :指一曲终了。或解为乐之一阕。一说此指祭礼完毕。
  • 盲人乐师排成行,聚集周庙前庭上。钟架鼓架摆设好,五彩羽毛架上装。既有小鼓和大鼓,鞉磬柷敔列停当。乐器齐备就演奏,箫管一齐都奏响。众乐交响声洪亮,肃穆和谐声悠扬,先祖神灵来欣赏。诸位宾客都来到,乐曲奏完齐赞赏。

  • 《诗经》,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,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,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(前11世纪至前6世纪)的诗歌,共311篇,其中6篇为笙诗,即只有标题,没有内容,称为笙诗六篇(《南陔》、《白华》、《华黍》、《由庚》、《崇丘》、《由仪》),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。
    (1):盲人。这里指周代的盲人乐师。(2):指宗庙的前庭。(3):悬挂乐器的横木上的大板,为锯齿状。(4):悬挂编钟编磬等乐器的直木架,上有业。(5)崇牙:古代乐器架横木上刻的锯齿,用以悬挂乐器。(6)树羽:在崇牙上装饰的五彩鸟羽。树,插。(7):小鼓。(8):大鼓。县“悬”的本字。(9):一种立鼓。一说为一柄两耳的摇鼓。(10):玉石制的板状打击乐器。(11):木制的打击乐器,状如漆桶。音乐开始时击柷。(12):即“敔”,打击乐器,状如伏虎,背上有锯齿。以木尺刮之发声,用以止乐。(13):安排就绪。(14):古箫如今之排箫,是以小竹管排编成的。(15):管乐器,即笛子之类的乐器。(16)喤喤:乐声大而和谐。(17)肃雝:声音和谐舒缓。(18):到达,到来。(19):终,一直。(20):指一曲终了。或解为乐之一阕。一说此指祭礼完毕。

      盲人乐师排成行,聚集周庙前庭上。钟架鼓架摆设好,五彩羽毛架上装。既有小鼓和大鼓,鞉磬柷敔列停当。乐器齐备就演奏,箫管一齐都奏响。众乐交响声洪亮,肃穆和谐声悠扬,先祖神灵来欣赏。诸位宾客都来到,乐曲奏完齐赞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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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此诗是表现周王祭祀先祖时乐队齐奏的盛况。在先秦时代的政治生活中,乐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,而且往往与礼密切相关联。《周颂·有瞽》正是王室乐队演奏壮观场面的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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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“有瞽有瞽,在周之庭”,说明在宗庙上奏乐的主体是瞽;而“设业设虡”、安置乐器的则当是担任瞽的辅佐的眡瞭。乐器则列举了应、田、鞉、磬、柷、圉、箫管,与《周礼·春官》所载“瞽蒙掌播鼗、柷、敔、埙、箫管、弦歌”基本相符,其中柷为起乐、圉(敔)为止乐之器,以首尾涵盖,表示这次演奏动用了全套乐器而“八音克谐”(《尚书·舜典》),“喤喤厥声,肃雝和鸣”,其音乐自然十分美妙。

      周颂三十一篇都是乐诗,但直接描写奏乐场面的诗作惟《周颂·执竞》与此篇《周颂·有瞽》。《周颂·执竞》一诗,“钟鼓喤喤,磬筦将将,降福穰穰,降福简简”,虽也写了作乐,但也落实于祭祀降福的具体内容。惟有《周颂·有瞽》几乎纯写作乐,最后三句写到“先祖”“我客”,也是点出其“听”与“观”,仍归结到乐的本身,可见这乐便是《周颂·有瞽》所要表达的全部,而这乐所包含的意义,在场的人(周王与客)、王室祖先神灵都很明了,无须再加任何文字说明。因此,《周颂·有瞽》所写的作乐当为一种定期举行的仪式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季春之月……是月之末,择吉日,大合乐,天子乃率三公、九卿、诸侯、大夫亲往视之。”高亨《诗经今注》认为这即是《周颂·有瞽》所描写的作乐。从作乐的场面及其定期举行来看,大致两相符合,但也有不尽一致之处。其一,高氏说“大合乐于宗庙是把各种乐器会合一起奏给祖先听,为祖先开个盛大的音乐会”,而《礼记·月令》郑玄注则说“大合乐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,其礼亡,今天子以大射、郡国以乡射礼代之”,目的一空泛、一具体;其二,高氏说“周王和群臣也来听”,《礼记·月令》则言天子率群臣往视,音乐会的主办者便有所不同了。另外,高氏说“据《礼记·月令》,每年三月举行一次”,《月令》原文是“季春之月”,按周历建子,以十一月为岁首,“季春之月”便不是“三月”了。可见要确指《有瞽》作乐是哪一种仪式,还有待进一步考证。

      《周颂·有瞽》这一纯写作乐过程的诗篇,不仅表现了周王朝音乐成就的辉煌,而且也显示了周人“乐由天作”因而可以之沟通入神的虔诚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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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“有瞽有瞽,在周之庭”,说明在宗庙上奏乐的主体是瞽;而“设业设虡”、安置乐器的则当是担任瞽的辅佐的眡瞭。乐器则列举了应、田、鞉、磬、柷、圉、箫管,与《周礼·春官》所载“瞽蒙掌播鼗、柷、敔、埙、箫管、弦歌”基本相符,其中柷为起乐、圉(敔)为止乐之器,以首尾涵盖,表示这次演奏动用了全套乐器而“八音克谐”(《尚书·舜典》),“喤喤厥声,肃雝和鸣”,其音乐自然十分美妙。

      周颂三十一篇都是乐诗,但直接描写奏乐场面的诗作惟《周颂·执竞》与此篇《周颂·有瞽》。《周颂·执竞》一诗,“钟鼓喤喤,磬筦将将,降福穰穰,降福简简”,虽也写了作乐,但也落实于祭祀降福的具体内容。惟有《周颂·有瞽》几乎纯写作乐,最后三句写到“先祖”“我客”,也是点出其“听”与“观”,仍归结到乐的本身,可见这乐便是《周颂·有瞽》所要表达的全部,而这乐所包含的意义,在场的人(周王与客)、王室祖先神灵都很明了,无须再加任何文字说明。因此,《周颂·有瞽》所写的作乐当为一种定期举行的仪式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季春之月……是月之末,择吉日,大合乐,天子乃率三公、九卿、诸侯、大夫亲往视之。”高亨《诗经今注》认为这即是《周颂·有瞽》所描写的作乐。从作乐的场面及其定期举行来看,大致两相符合,但也有不尽一致之处。其一,高氏说“大合乐于宗庙是把各种乐器会合一起奏给祖先听,为祖先开个盛大的音乐会”,而《礼记·月令》郑玄注则说“大合乐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,其礼亡,今天子以大射、郡国以乡射礼代之”,目的一空泛、一具体;其二,高氏说“周王和群臣也来听”,《礼记·月令》则言天子率群臣往视,音乐会的主办者便有所不同了。另外,高氏说“据《礼记·月令》,每年三月举行一次”,《月令》原文是“季春之月”,按周历建子,以十一月为岁首,“季春之月”便不是“三月”了。可见要确指《有瞽》作乐是哪一种仪式,还有待进一步考证。

      《周颂·有瞽》这一纯写作乐过程的诗篇,不仅表现了周王朝音乐成就的辉煌,而且也显示了周人“乐由天作”因而可以之沟通入神的虔诚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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