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应举议归鄞江 林鸿
  • 明府才能赡,三吴旧缙绅。遐方得循吏,圣代喜儒臣。
  • 鄞水南归海,丹山东入闽。因知怀惠日,两地总阳春。

  • 明福建福清人,字子羽。洪武初以人才荐,授将乐县学训导,官至礼部员外郎。性落拓不善仕,年未四十自免归。工诗,为闽中十才子之首。有《鸣盛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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