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大参右武还豫章录别五首 其一 欧必元
  • 盛年不可再,嘉会岂可常。天地若蘧庐,寿命如朝霜。
  • 乍作萍梗合,忽为参与商。郡人驱马如,载酒河之梁。
  • 丝竹岂不洽,客饯宁尽觞。有怀不能道,晤促别日长。

  • 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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