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鹄篇四章 欧必元
  • 有鸟有鸟,出于琼林。何以求之,中道酸辛。朝鸣共雄,惠此好音。
  • 爰居爰止,玄圃之岑。
  • 有鸟有鸟,越生四雏。虽则四雏,匪我鸣鸒。漱芳茹实,雍雍瞿瞿。
  • 瞿瞿伊何,邦家之需。
  • 大火既烈,有实其离。爰启我堂,我樽我罍。青青子衿,揖让先后。
  • 介我眉寿,饮我□□。
  • 何以献之,玉斗金卮。何以祝之,松柏为期。何以颂之,于万斯年,为母是师。

  • 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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