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写于开元十二年(724),是当时二十四岁的李白在离开读书十载的匡山书院时写的。匡山位于李白故里青莲乡之北五十余里,是少年李白读书学剑之地,他曾在这里习居十年。本诗是他为了实现理想而决心离开故乡的抒情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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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白的诗主要有两种风格:一种为“狂风吹我心,西挂咸阳树”式的大气磅礴、雄奇浪漫之壮美,诸如《蜀道难》之类;一种为“清水出芙蓉,天然去雕饰”的清新自然之优美。此诗应属后一类。
另外,此诗也透露出李白隐逸与入世的矛盾。诗人思想中有很深的隐逸情结,所以把家乡描绘得极其优美,且环境清幽,适于隐居。但毕竟身处大唐盛世,男儿志在四方,立志报国,所以最终“无心恋清境”,离开家乡,“已将书剑许明时”。
首句“晓峰如画参差碧,藤影风摇拂槛垂”,天色初晓,作者走出门外远望匡山,只看到曙光中美景如画,山色斑斓,不禁心情舒畅。近处,藤蔓从树上垂下,随风摇曳,枝条轻轻拂过栏杆,令人心旷神怡。
次句“野径来多将犬伴,人间归晚带樵随”,山上野径交错,人们常常带着家犬一起走过。每逢夕阳西下,晚归的农人就背着柴薪走下山来。这一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画面,给人平静而悠远的感觉。
中间两联“看云客倚啼猿树,洗钵僧临失鹤池”,读书读累了,作者常倚树休息,没看云卷云舒,聆听猿啼阵阵。有时候还会看见大明寺里的僧人出来清洗钵盂,他们洗钵的那个池塘曾有白鹤飞来,如今却不知飞到那里去了。短短几句诗,描绘出匡山的美好景致,也表达出作者对这里所怀有的深沉感情。
最后两句描绘出一幅匡山虽美、无心留恋、决心奉献文才武艺的雄心壮志图。诗人“将犬”为伴,“带樵”晚归,听“猿啼”,看“鹤飞”,心旷神怡,安闲舒适。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:匡山虽美,我却要离开了。不是我不喜爱这里的美景,而是我已经决心走出大山,凭自己的文武才艺,开创一番伟大事业。
此诗的前三联描写了匡山的自然美景,雄奇、秀丽、清幽,可见其对家乡的深情与依恋。尾联则抒发了他欲为大唐盛世奉献出文才武艺的宏伟抱负。不是不热爱家乡与大自然,只是因为早已有了在盛世施展才能的抱负了。
全诗八句,前六句皆写匡山“清境”,末二句写己之政治抱负,亦即远游之目的。全诗于清雅闲适中体现着作者远大的志向和豪迈的情怀,叙事娓娓,抒情款款,可见李白去蜀辞乡之际,既对故乡无限依恋,而用世之心更高于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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