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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释:
  1. 明 清 时的一种奏章。明 制:凡兵刑钱粮、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,由官员用印具题,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。私事则用奏本,不准用印。清 初行题本与奏折制,科道及在京 满 汉 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;军机处设立后,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,即送军机处,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。光绪 二十八年(公元1902),遂废题本,专用奏折,通政司亦一并裁撤。明 沉德符《野获编·京职·章奏异名》:“今本章名色:为公事则曰题本;为他事则曰奏本。收本之处,在内则曰会极门,在外则为通政司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十回:“恰巧那个当儿,正出了个内阁学士缺,祭酒的名次,题本里应得开列在前,他自己心里的红算计,下次御门这个缺八成儿可望。”参阅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。
  2. 谓上奏章。明 唐顺之《与胡梅林总督书》之四:“公书中云欲题本,可且缓之,更看消息如何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九七回:“哥哥的事,上司已经准了误杀,一过堂就要题本了,叫咱们预备赎罪的银子。”
单字详解:
  • 題(tí)1.见“题”。  
  • 本(běn)1.草木的根:~草(泛指中药)。无~之木。  2. 事物的根源,与“末”相对:~末(头尾;始终)。根~(根源;彻底;本质上)。  3. 草的茎,树的干:草~植物。  4. 中心的,主要的:~部。~体。  5. 原来:~来。~领。  6. 自己这方面的:~国。~身。~位。~分(fèn )。  
英文翻译:Title Bo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