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据确凿,不能推翻的定案。
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四:“ 济宗 所据之铁案,以《五灯会元》 邱玄素 之碑为证。” 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交涉上》:“其不合乎律例者,彼公使领事纵百计恃强要挟,官可罢,头可断,铁案终不可移。” 郭沫若 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第三篇第一章:“在 商 代以前,绝对不能有那样完备的文字,这由卜辞的发现已成为一个铁案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