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不受私丧的限制,在丧期参加祭天地社稷的典礼。绋,柩车之绳。
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丧,三年不祭,唯祭天地社稷,为越紼而行事。” 郑玄 注:“越,犹躐也。紼,輴车索。” 孔颖达 疏:“未葬之前,属紼於輴,以备火灾。今既祭天地社稷,须越躐此紼而往祭之,故云‘越紼’。云‘紼,輴车索’者,以停住之时,指其绳体则谓之紼,若在涂人挽而行之,则谓之引。”《后汉书·礼仪志上》:“大丧,唯天郊越紼而斋。”《资治通鉴·齐武帝永明八年》:“如有不虞,虽越紼无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