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酒时的一种博戏。两人同时喊数并伸出拳指,以所喊数目与双方伸出拳指之和数相符者为胜,败者罚饮。
明 李日华 《六研斋笔记》:“俗饮以手指屈伸相博,谓之豁拳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苗生》:“ 苗 不欲听,牵生豁拳。” 沈从文 《边城》四:“另外一些人家,又有豁拳行酒的吵嚷声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