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缮;修建。
《晋书·祖逖传》:“营缮 武牢 城,城北临 黄河 。”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“ 季龙 荒游废政,多所营缮。” 宋 苏轼 《赵清献公神道碑》:“收其田租,为岁时献享营缮之费。” 清 顾炎武 《读<隋书>》:“十餘年之间,营缮征伐未尝废也。”
官署名。
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:“工部。尚书一人……其属,司务厅,司务二人,从九品。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正五品。”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:“营缮典经营兴作之事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:“﹝工部﹞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:郎中,宗室一人,屯田司置。 满洲 十有六人,营缮、虞衡各四人。”参见“ 营缮司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