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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释:
  • 不正当地结合(指男女间)。
详细解释:
  1. 附和;迎合。

    《晏子春秋·问下十八》:“不苟合以隐忠,可谓不失忠;不持利以伤廉,可谓不失行。”《战国策·秦策三》:“ 吴起 事 悼王 ,使私不害公,谗不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。”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名实》:“寧洁身以守滞,耻胁肩以苟合。” 宋 王安石 《上龚舍人书》:“今公卿大夫之取士,无问贤否,而媚于己者好之,今士之进退不以义,而惟务苟合而已。” 鲁迅 《汉文学史纲要》第八篇:“其为人有智略,慷慨不苟合。”

  2. 苟且聚合;任意结合;凑合。

    《论语·子路》:“子谓 卫 公子荆 :善居室。始有,曰‘苟合矣’。” 邢昺 疏:“家始富有,不言己才能所致,但曰苟且聚合也。”《东观汉记·光武帝纪》:“时城郭邱墟,扫地更为,帝悔前徙之,草创苟合,未有还人。”《旧唐书·王珪传》:“ 珪 幼孤,性雅澹,少嗜慾,志量沉深,能安於贫贱,体道履正,交不苟合。” 郭沫若 《文艺论集续集·革命与文学》:“禁欲主义与享乐主义苟合而产生出形式主义来。”

  3. 指男女间不正当的结合。

    《白雪遗音·玉蜻蜓·戏芳》:“好歹总在姑爷手掌内,决不另抱琵琶过别船,但是偷情苟合难从命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阿霞》:“我两人情好虽佳,终属苟合。” 徐特立 《关于研究历史的几个重要问题》:“在古代群婚制是男女正常之关系,一到今天,就会变为苟合,叫做淫奔。”

单字详解:
  • 苟(gǒu)1.姑且,暂且:~安。~延残喘。~且。  2. 马虎,随便:~得。~合。不敢~同。  3. 如果,假使:~非其人。“~富贵,无相忘”。  4. 姓。  
  • 合(hé)1.闭,对拢:~眼。~抱。珠连璧~。貌~神离。  2. 聚集:~力。~办。~股。~资。  3. 不违背,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:~格。~法。情投意~。  4. 应该:~该。~当。“文章~为时而著,诗歌~为时而作”。  5. 总共,全:~家欢乐。  6. 计,折算:~多少钱。  7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5”。  
百科释义:苟合,汉语词汇。拼音:释义:1、指无原则地附合;2、苟且聚合;任意结合;凑合。3、男女间不正当的结合。语出《晏子春秋·问下十八》:“不苟合以隐忠,可谓不失忠;不持利以伤廉,可谓不失行。”英文翻译:illicit sexual relations
"苟合"造句:更多 >

    虽是小国,在外交上也不能向大国苟合取容,丧失自己的国格和尊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