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祀时供神的肉。
宋 陆游 《入蜀记》卷五:“招头盖三老之长,顾直差厚,每祭神,得胙肉倍众人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续录·贵臣之训》:“定例: 坤宁宫 祭神胙肉,皆赐侍卫分食,以代朝餐,盖古散福之义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先年俺有一个母舅,一口长斋,后来进了学,老师送了丁祭的胙肉来……只得就开了斋。” 毛泽东 《寻乌调查》第四章三:“肉有四个项目:一是‘胙肉’,从前是秀才、举人有功名的人分的,后头加上‘毕业生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