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欠不还。
宋 张纲 《乞放婺州见欠内库绫罗状》:“前官失於催理,遂至积渐拖欠,经涉岁久,实难追催。”《元典章新集·吏部·给由》:“诸人侵盗失陷短少,减駮拖欠,应合追陪(赔)。” 清 李渔 《比目鱼·狐威》:“你乘此机会,把一应田租帐目清理一番,有拖欠的,就要开送三衙,求他当面追比。” 周而复 《上海的早晨》第一部三:“不论年成好坏,全要照租额缴纳,颗粒不得拖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