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职官把所得的封爵呈请转授给至亲或其他人。
唐懿宗 《即位赦文》:“使父母殁亡未经追赠者,并与追赠、品秩已崇,请迴赠祖父母者,亦听。”《旧唐书·姚璹传》:“先令 璹 监造天枢,至是以功当赐爵一等。 璹 表请迴赠父一官,乃追赠其父 豫州 司户参军 处平 为 博州 刺史。”
接受礼物后,还赠对方礼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