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买卖或典当土地所立的契约。载明土地的面积、价格及坐落、四至等。已经纳税并由政府盖印的称“红契”;未经政府盖印的为“白契”。
宋 王安石 《寄友人》诗之一:“一篇封禪才难学,三亩蓬蒿势易求。欲与山僧论地券,愿为邻舍事田畴。”《宋史·包拯传》:“或持地券自言伪增步数者,皆审验劾奏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