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升任命。
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二章第六节:“﹝ 高宗 ﹞随即升任 岳飞 为 清远军 节度使、 湖北路 荆 襄 潭州 制置使,统辖 襄阳府路 。”
升迁并履任。
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:“初授者曰听选,陞任者曰陞迁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三回:“不想 董知县 就陞任去了,接任的是个姓 向 的知县,也是 浙江 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