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婚俗,女家接受男家之聘礼,称受聘。
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今皇后受聘,踰群妾亡几。” 宋 陆游 《晚秋农家》诗:“西邻女受聘,贺之以一襦。” 清 李渔 《奈何天·忧嫁》:“下官晓得明不是姻缘,只因受聘在先,不好翻悔。”
接受聘请。
徐迟 《牡丹》三:“三个大律师登报声明,受聘为报馆的法律顾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