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:
- 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。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场所为住所,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,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。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。
详细解释:单字详解:- 住(zhù):1.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:居~。~宿。~房。~户。 2. 停,止,歇下:~手。雨~了。 3. 动词的补语(a.表示稳当或牢固,如“站~”;b.表示停顿或静止,如“他愣~了”。c.与“得”或“不”连用,表示力量够得上,如“支持不~了”)。
- 所(suǒ):1.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百科释义: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,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。《民法通则》规定: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,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,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。“经常居住地”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,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。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,尚未迁入另一地,又无经常居住地的,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。
英文翻译:domicile; dwelling place; residence
- 如今兄弟四海为家,并无固定住所。
- 但新城市居民能负担得起的像样住所,却寥寥无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