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解释:织作绸、布、呢绒等之总称。亦借指纺织工业。
孙中山 《国民政府建国大纲》:“政府当与人民协力,共谋农业之发展,以足民食;共谋织造之发展,以裕民衣。”
官名。
明 清 两代于 南京 、 杭州 、 苏州 各地设立专局,掌管织造各项丝织品,供皇室之用。 明 于三处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。 清 沿用此制,但不用宦官,改用内务府人员,称织造。 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一:“ 明世宗 命内臣 苏 杭 织造,大学士 杨廷和 曰:‘歷考 洪武 、 永乐 ,下及 天顺 ,并无此,有之惟 成 弘 间一行耳,可谓织造为累朝故事乎?’” 胡适 《<红楼梦>考证》二:“他的父亲 曹玺 做了二十一年的 江宁 织造, 曹寅 自己做了四年的 苏州 织造,做了二十一年的 江宁 织造,同时又兼做了四次的 两淮 巡盐御史。”
单字详解:- 织(zhī):1.用丝、麻、棉纱、毛线等编成布或衣物等:~布。编~。~女(a.织布、织绸的女子;b.指织女星)。棉~物。 2. 引申为构成:罗~罪名。 3. 用染丝织成的锦或彩绸:~锦。~文(即“织锦”)。~贝(织成贝文的锦)。
- 造(zào):1.制作,做:制~。创~。~物。~反。~孽。建~。~表。~册。~价。~型。粗制滥~。 2. 瞎编:胡编乱~。捏~。 3. 成就:~诣。 4. 培养:~就。 5. 相对两方面的人,法院里指诉讼的两方。即原告和被告:两~。甲~。乙~。 6. 到,去:~访。 7. 稻子等作物从播种到收割的次数:一年两~。晚~。 8. 时代,年代:末~。
百科释义:明清于江宁、苏州、杭州各地设专局,织造各项衣料及制帛诰敕彩缯之类,以供皇帝及宫廷祭祀颁赏之用。明于三处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,清改任内务府人员,称织造。也是纺织技术的专业术语,指将经、纬纱线在织机上相互交织成织物的工艺过程。
英文翻译:to manufacture by weaving; to weav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