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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释:
  1. 盈余;剩余。
  2. 唐地方官以两税盈余为名,向皇帝献纳的税款。多用加重剥削、克扣俸禄等手段敛财,借以市恩邀功,加官进爵。
  3. 清朝征钱粮税时因有损耗而多征一部分附加税。这部分附加税除折抵实际损耗外,留一部分为地方官吏所有,名养廉,其余上缴,名羡余。
详细解释:
  1. 盈馀;剩馀。

    三国 蜀 诸葛亮 《将苑·击势》:“粮食羡餘,甲兵坚利。” 唐 颜真卿 《柳恽西亭记》:“邑宰 李清 请而修之,以攄众君子之意。役不烦费,财有羡餘。” 宋 司马光 《言拣兵上殿札子》:“方今天下安乐无虞,而府库之积,随得随散,曾无羡餘。”

  2. 唐 以后地方官员以赋税盈馀的名义向朝廷进贡的财物。

    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二》:“ 淮南 节度使 杜亚 等皆徼射恩泽,以常赋入贡,名为羡餘。” 唐 白居易 《重赋》诗:“繒帛如山积,丝絮似云屯,号为羡餘物,随月献至尊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一》:“时又有 元丰库 ,则杂储诸司羡餘钱。”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:“ 世宗 时, 闽 广 进羡餘,户部请责他省巡按岁一贡献如例。”

  3. 清 代州县在正赋外还增征附加额,这部分收入除去实际耗费和归州县官吏支配的以外,其馀的解送上司,名为羡馀。

    清 顾炎武 《钱粮论下》:“於是正赋之加焉十二三,而杂赋之加焉或至於十七八矣。解之藩司,谓之羡餘。”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 乾隆 元年,豁免 广东 屯田羡餘,因除各省军田额外加徵例。”

单字详解:
  • 羡(xiàn)1.因喜爱而希望得到:贪~。~慕。~妒。艳~。临渊~鱼。  2. 有余,余剩:余~。“以~补不足”。  3. 姓。  
  • 余(yú)1.我:“~将老”。  2. 剩下来的,多出来的:剩~。~粮。~兴。~悸。~孽。节~。~生。~荫(指前人的遗泽,遗留的庇荫)。~勇可贾(gǔ)(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)。  3. 十、百、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:十~人。  4. 后:“劳动之~,欢歌笑语。”  5. 农历四月的别称。  6. 姓。  
百科释义:在现代汉语里,某一个语言组合中有多余的成分而不视为“赘疣”,称为语言的“羡余”现象(“羡余”即“余剩”)。英文翻译:Redundancy